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气瓶、高压灭菌锅、高温高压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现决定开展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从采购、使用、存放等方面入手,排查隐患,切实规范气瓶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保证使用安全。实验室不得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应当予以报废的气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于属于校内固定资产的气瓶,须定期联系检验机构进行检定、检漏、清洗等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气瓶、高压灭菌锅、高温高压反应釜等压力容器的所有实验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是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包括具体的操作要求、方法,注意、禁止事项,以及发生异常、故障或事故后的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
2.人员的准入化管理情况。相关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培训情况;
3.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情况。标志、外观涂层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是否出现变形和明显外观损伤,气体压力显示是否出现异常,定期检验有限期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4.安全技术档案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定期自查、维保,所发生的故障与事故记录,以及使用记录等。
四、检查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的气瓶等压力容器情况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并完善管理档案,填写《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汇总表》(附件1),以便后期学校集中处置;
2.对照《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常识及规范》(附件2),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一室一方案”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填写《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3),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学校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材料上交阶段
请各单位尽快梳理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情况,在5月27日前将《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汇总表》(附件1)和《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yan@hp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力行楼313房间。
联系人:邓广涛、韩旭、耿高丽;联系电话:3986375。
附件:
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汇总表.docx
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常识及规范.docx
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doc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13日